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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将集中审理苏州市吴江区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活动。
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揭牌为契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联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深化跨域专业法官会议、联动办案、生态司法示范基地共建等司法协作机制,持续推进示范区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协助与司法一体化,打造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网。
活动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协同共建协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苏州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典型案事例。(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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